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

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发布日期:2017-09-04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

文章摘要:《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2日批准,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7年6月28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9月1日起施行。
选择字号:放大+ 缩小-
关键词:机动车;摩托车;广州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2日批准,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7年6月28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9月1日起施行。

记者获悉,为破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当前源头管理制度缺失以及处罚力度不足等管理困局,《规定》应运而生。涉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违法行为存在较大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以摩托车为例,尽管市公安部门一直在不断加大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涉摩托车事故近年来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但是此类事故仍居高位。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涉及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宗数占比48%、死亡人数占比42%、受伤人数占比55%;涉及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宗数占比20%、死亡人数占比17%、受伤人数占比18%。

9月1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广州交警设置在恒福路横枝岗对出路段的综合治理点,交警、街道人员、公安分局民警正在联合进行执法。现场执勤民警表示,目前整治的重点,一是在中心区限摩区域内对重点区域(主干道、地铁口、公交站、客运站场、商业中心、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车型(拼装、非法加装和改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重点违法(非法上路、非法聚集、非法营运及摩托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不戴头盔、涉牌涉证、逆行、冲闯红灯等)开展集中整治。二是在限摩区域外对摩托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不戴头盔、涉牌涉证、逆行、冲闯红灯、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整治,特别是摩托车事故高发的区域,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严格查处摩托车各类违法行为。

广州交警表示,结合2017年广州市“共建共治、文明出行”交通执法大整治专项行动,广州交警将持续开展交通执法大整治专项行动和百日攻坚战,同时,涉及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各区守土责任的,形成综合性、全覆盖的共同治理模式。

(穗公宣 编辑:努努)

  

最新新闻

图片新闻

更多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 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
我要去……按ESC或点击关闭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