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抓获百名经济犯罪境外逃犯后,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猎狐2015”专项行动中,广东省公安机关再立新功,成功抓获外逃人员118名(其中,抓获中央“天网”行动百名红通对象1名,协助纪委、检察机关抓获职务犯罪外逃人员17名,涉案金额千万以上的30人),抓获外逃人数居全国首位。201654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猎狐2015”专项行动总结表彰暨2016年“猎狐行动”部署会,深入推进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会上,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巡视员张小云同志代表我省作经验发言,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猎狐行动办等5个单位、10名民警作为全国公安机关“猎狐2015”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今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猎狐行动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飓风2016”打击整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把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推进,现已成功抓获外逃人员21名,取得“猎狐行动”开门红!

  20154月,公安部部署“猎狐2015”专项行动以来,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广东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猎狐2015”专项行动。厅党委高度重视,成立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同志任组长的省厅“猎狐 2015”行动领导小组,并提出我省抓获总人数要在2014年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00名的基础上,实现“持续保持全国前列”的目标任务。经努力,在一年时间内,广东省公安机关共从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及港澳等21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人员118名,其中,抓获中央“天网”行动百名红通对象1人,其他国际红色通报对象7名,协助纪委、检察机关抓获外逃涉贪腐犯罪嫌疑人17名,涉案金额千万以上的30人。其中,犯罪嫌疑人梁某子涉嫌于2012年伙同他人实施犯罪后,潜逃韩国。经中韩两国密切警务合作,梁某子在“猎狐2015”行动期间被遣返回国。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猎狐2015”专项行动十大精品案例之一。

  公安机关呼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要早日迷途知返,尽快向公安机关或通过我驻外使领馆向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猎狐2015”行动以来,已有多名外逃人员接受规劝,自愿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中,多人主动退赃,争取受害人谅解。其中,广东省汕头市公安经侦部门劝返的1名外逃人员即退赃2000万元,实现了“追逃追赃一起抓”的良好效果。

  对于执迷不悟,一错再错的外逃人员,公安机关将一追到底,“天涯海角,追逃不止”,坚决将外逃人员缉捕归案、绳之以法。今年以来,结合正在开展的“飓风2016”打击整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专项行动,在境外执法机构的大力协助下,广东省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多名在境内实施犯罪后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其中,据深圳市公安经侦部门立案侦查的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实施巨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后,仓皇潜逃境外,但经过公安机关与境外执法机构开展的密切执法合作,当李某实施资产转移时,被一举缉拿归案。同时,落网的境外逃犯,还将面临从严惩处。其中,近日,广东省茂名市一名落网的“猎狐”逃犯在羁押半年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