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2,广东省茂名市一名落网的“猎狐”逃犯在羁押半年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12年至2014年期间,黄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通过举办茶话会的形式宣传发展会员,要求会员付款租用云端服务器,从而赚取提成报酬,并建立多层级、网络式会员体系,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达到数百人,骗取财物达数百万元。茂名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黄某卷款潜逃,外逃至东南亚某国。在公安部部署的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猎狐2015”专项行动中,黄某被列为重点对象,办案单位精心组织缉捕工作,布下天罗地网,境内境外同步开展抓捕工作。当黄某以为风声已过,企图潜回国内时被公安机关一举抓获。经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犯罪行为情节严重,且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依法宣判黄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法庭上,昔日频繁出入豪华会所、终日眉飞色舞的黄某身着囚衣,低头认罪,努力争取法律从宽处理。当法庭宣判时,他泪如雨下,悔不当初:早知当日不要因贪欲而走上犯罪道路,早知当日不要因畏惧而走上逃亡之路!面对长达数年的牢狱生涯,他深深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情愿早日投案自首,再也不要过那种偷偷摸摸、担惊受怕的逃亡生活!

  公安机关再次警告目前仍然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唯有正视现实,早日迷途知返,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才是正确而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