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625,广州市公安局对广州市某广告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经查,20113月至2012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詹某(男,汉族,40岁,广东省饶平县人)利用广州市某广告有限公司向广州市花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出发票349份,开票金额1.37亿元,并以虚开发票面额的2.2%3%收取开票费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詹某案发后畏罪潜逃。201388,广州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詹某批准刑事拘留。

办案单位一直没有放弃对詹某的追捕,多次派员前往饶平和其家属进行细致的沟通,宣讲法律,督促其回国自首。2016518,偷渡躲藏在越南的詹某在国内政策的感召和亲情的呼唤下,主动到我驻越南大使馆投案自首。

523,在公安部和省厅猎狐办的指挥协调和越南警方追逃局的协助下,广州市公安局顺利将詹押解回国内。

到案后供述,其潜逃期间,流窜于广东、广西两省,后辗转多地偷渡到越南境内,躲避在越南北宁省与河内市交界处的僻静山区,由于没有合法证件,只能在一餐馆以非法劳工身份打工,工作量很大,薪金却很低,而且经常还会受人欺凌。一方面忍受着对家乡对亲人强烈思念的煎熬,一方面为了生计从事着繁重的劳作,精神和身体状况都受到了严重损害。踏上国土的那一刻,整个人如释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