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当前管辖下列经济犯罪案件:
一、走私犯罪案件中的走私假币犯罪案件;
二、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四、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五、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
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七、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
八、侵犯财产犯罪案件中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挪用特定款物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