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在接受侦查员的询问时,有要求对方出示工作证件的权利。 

二、受害人接受询问前,有向办案人员提出接受询问场所的建议权利。

三、受害人有权利要求侦查员为其隐私保密。

四、受害人有义务向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故意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