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遇到传销如何举报?
答:您好,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的定义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如您遇到传销的窝点、聚会场所、课堂,请及时与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或当地工商部门(举报电话:12315)联系。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认清传销的真实面目,不要被“一夜暴富”所诱惑,一旦发现有传销组织及时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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