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对督察装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资格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
督察装备一批。规范及品检说明附后。
二、项目预算
6.3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询价文件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489号广东边防总队采购中心或自行下载公告附件。
3.携带证件:法人“三证”,经销商证书或经销商授权书(均需原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
2018年1月4日17时。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489号广东边防总队集中采购中心。
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中489号
联系人:施先生:020-82133155(需求部门)、
华先生:020-82133314(采购中心);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公安厅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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